时间:2007年6月12日下午 主持人:第三期的大话物业,咱们今天的主题是“媒体与物业企业恳谈会”。我是搜房社区网的运营总监,我的网名叫卢财神。今天邀请的都是上海比较知名的一级或者二级的物业公司,旗下会有很多小区,物业公司加起来应该超过800个小区,甚至超过1000个小区。首先,我想先请蔡会长把为什么要办第三期大话物业,以及为什么要办成媒体与物业企业恳谈会的原因,向大家说明一下。 市协会蔡兴发:今天是第三期,主要是物业企业和媒体共同进行沟通,实际上是一个恳谈会。 主持人:今天媒体记者,包括老总,都是主角,所以会耽误大家时间比较长,现在直入主题,针对一些案例来讨论一下。 上房物业赵磊:这个问题在物业公司真是蛮多的,我们虽然没有强拆过,但是违章搭建问题每个小区都有,物业公司现在很无奈。按理说,业主的设备设施,都不是物业公司能拆或者换的。我是他们的服务者,我是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,但是物业公司无奈在什么地方?我们是受制于合同的,我们在交房的前期,受制于发展商。发展商对我们有明确的约定,希望所有的阳台都不要出现这些阳光房,这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。可能有自己的苦衷,有可能是受制于发展商,但是应该执法的部门不出来执法,物业公司被顶在杠头上,怎么办?它肯定有自己的苦衷,没有一家物业公司会擅自跑去拆阳光房,不是受制于绝大部分的业主,就是受制于发展商。按理说,这不是物业公司的法律责任范围之内。作为这个典型案例,一旦拆除之后,物业公司从法律上讲肯定是违法,这是没办法的。一般我们自己圈子里可能在讨论这件事,从道理上、从法律上,我们物业公司不主张强制拆除。但是我们也是迫于压力,没有办法。我们希望什么处境?物业公司发现问题、报告问题,提示业主在装修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,我们也提示相关的权利人来主张权利,比如相邻业主,也提示相关的执法部门来处理。目前我们觉得执法部门比较滞后。另外,小区管理的行业评比活动中,实际上小区的外观控制是物业公司的指标,物业公司自身对这个小区的标准要求,或者创建上海市优秀的标准要求,如果列入合同承诺范围内,就很麻烦。要么去兑现承诺,达到优质小区或者全国示范小区的标准,要么控制,这两者是矛盾的。物业公司出现这样的情况,我的感觉,不代表所有的同仁,代表上房物业,代表我个人,我们感觉也是出于一种无奈。但是我们的无奈,是基于相关的权利人没有及时主张权利,以及我们政府的管理部门没有行使管理职能,而最后导致物业公司和业主走到对立面。一旦发生矛盾,就很难化解。像这个业主,不交物业费是必然的,那么物业公司和这个业主打官司也是必然的。我们认为不是物业公司想这么做,而是目前的环境,业主的意识不到位所引起的。这是我个人的理解,也是一种无奈。 恒联物业忻智发:我很欣赏这家物业公司,也很欣赏他的魄力,可我就是没有这样的魄力。如果不这么做,后面的业主就会效仿,就没法管了。我们有些该管的不管,该管的滞后。我们物业只能做葱头,我们也不想这样做,但是如果不这么做,如果是新小区,大家一效仿,小区的违章建筑一塌糊涂,就没法管。我们的物业太难搞了,今天有这个机会,让我说两句,我也出出气。搞了很多活动,都是很有影响的,也帮我们物业提供了舞台,讲话的机会,话语权,我们也要话语权。过去我们没有这个机会,不知道去哪里说,现在的机会很多。这两次,我们王局调来之后,在几次公开大会上,他的观点,我们物业公司听了也是一股清新、一股暖流涌上心头,都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。原先不是我们物业公司行使的管理职责,一股脑儿倒给我们,不管是职责、责任或者后果,都叫我们物业公司承担。现在逐步逐步,一个要理顺,一个要分清职责。过去我们没有这个机会,我们也看到新闻媒体,我们也害怕,我们也不想和你们说,我们也不愿意说,也怕出镜。因为我们看得太多了,都是对我们物业没有正面的报道,所以我们惹不起,至少还躲得起。我们还是悄悄地做事,为民做点实事。只要行业主管知道,只要我们在业主中的满意度不断提高,就可以了。今天从案例谈我们的感想,谈我们的做法,我先说两句。我这个人比较直,刚才看了这个案例,我是很欣赏这个做法的。但是这个做法又不能推广,也只能做一例,给这个业主看看,给这个小区看看,其实是无奈之举。 南房集团张纪明:上海的物业管理从91年开始引入,应该说我们对物业管理的分析也应该是承接历史、展望未来。原来的房地产管理,可以说是旧上海就存在,但是物业管理是91年引进。我们听到了不少物业管理好的情况,特别是一些老百姓,感觉十年的动乱给我们造成了很落后的情况,希望给老百姓改善生活的情况带来一种光明,我们都可以理解。但是不管是媒体也好,还是社会也好,对物业管理,大家都受了原来历史情况的影响。房地产管理,原来的房管所是一个政企不分的企业,是一个混血儿,是企业,又是机关,又是事业单位,机关委托事业单位要做的事。所以在这以前,对违章建筑的拆除,房管所都是可以行使。现在物业管理的物业人员,也有这种思想的影响。 主持人:我住在这个小区里,小区99%的居民都认为应该拆除,因为这属于中档的楼盘,不能让品质越来越差,阳光房肯定不能搭。当时我们看到这个的时候,这是晨报的,首先也是觉得好,物业有魄力,敢去敲。我没有看到业主觉得自己错在先,认为不能敲。 东方早报记者李萌:我们东方早报现在有业主热线,主要是报道一些小区里好的或者坏的事情。一个方式是接电话,还有一个是在网上看帖子。东方花园当时是打的热线电话,去的时候,业主也是有备而来,因为他前后约了四个业主。采访之后,不交物业费的理由各有各的,大家不一样。当然我们记者从采访的过程中,这个事情是对是错,从本身来说是有一个判断的,我们不可能把主观的意见带到文章里,这是我今天首先要表明的一个观点,物业公司的老总对我们来说不要有抵触的情绪。我们把文章写出来,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是怎么回事,它是好的还是坏的,或者责任在哪儿。 主持人:首先,李萌说了,咱们媒体的记者都不会把感情色彩,包括主观意识加入到报道当中。我是搜房网的,虽然不像平媒,但是也是属于新媒体之一,应该说我们在上海有6千多个业主论坛,所以很多业主都是在我们网站上反映情况,或者发牢骚也好,进行沟通也好。但是作为我们搜房网来说,其实也是一样的,我们只是提供这儿一个交流的平台,我们不对业主说的话负任何的责任。业主只要不是说人身攻击的话语,我们都是会有所保留的。 阳厦物业赵文伍:无障碍通道和物业公司没有什么关系,物业公司是造好房子来服务。无障碍通道,应该是业主大会通过,几几年以前有无障碍通道设施。如果是年份之前的,应该业主共同出钱来造,而不是物业公司来出钱。如果合同上规定,家门口派四个保安,这样再被盗的话,我们物业公司负责。因为保安只起到公共秩序的保卫作用,维护的是公共秩序。很多事都找物业公司,失窃后从来没有要求派出所赔钱。只不过交了一点保安费、服务费而已,并不是保险费,即使是保险费,失窃后也不是全额赔偿。 南房集团张纪明:无障碍设施,如果是我接待的话,我会说两句话:第一,你反映得很好,我会把你反映的情况及时地向业委会反映。第二,你也可以直接向业委会反映。 上实物业巢爱莲:我是上实物业的,无障碍设施通道的问题,可能业主不理解,向业主讲明后,业主应当会理解,需不需要造残疾人通道,应当由业主大会通过。至于业主家里多次被盗的问题,还得定性分析一下。如果按照合同约定行使了义务的话,家里金库掉了都与我们无关。实施盗窃的主体是行窃人员,犯罪分子,物业最多只是承担相应的责任,大家可以协商。最后我要强调,因为物业管理服务对业主来说也是一种消费,如果业主没有付费的话,我认为连追究责任的权利都没有。最后关于物业服务费欠费的问题,希望媒体进行宣传,大家都是合同平等的主体,首先检查一下业主的义务履行了没有。物业公司在所有的行业当中是最弱势的,没有一家物业公司敢说小区里业主缴费是100%的。即使存在这样那样的瑕疵,但是都不应当成为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。违法搭建那么壮烈的事情我们都做了,在我们的职责范围内,我们没有任何的理由不做。 主持人:作为我们物业公司来说,媒体既然已经来找你了,我认为就不应当有抵触的情绪,而应当积极地配合,了解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。如果是我的话,我会很热情地接待记者,首先了解一下业主的情况。然后就这件事,我要在内部弄清楚,再给记者一个很满意的答复。无障碍通道,和物业公司是没有任何关系的,应当由业委会决定修还是不修。失窃的问题,合同上如果说了业主家里有东西被盗,由物业负责,那我们肯定会负责。如果合同上没有说,那肯定就不应当由我们负责。这么向媒体反映的话,可能会更容易接受一些。 市物协蔡兴发:李萌刚才把采访报道的过程向我们讲了一下,我也看了一下这篇报道,从报道的本身来讲,确实没有个人的倾向性问题。在这个案例中,主要不是讲事情的是与否,我们今天主要讨论的是对这个案例,这个报道出来以后,从我们物业公司的角度来讲,以后对于媒体的采访,我们要采取什么样的方式、方法,这是很重要的。因为报道,记者到了现场以后,可能因为业主爆了料,可能有一些先入为主。在这种情况下,既然记者到现场以后,我觉得物业公司不要回避问题,应当积极把情况反映清楚,造成这样的状况到底是什么原因。业主有自己的讲法,物业公司也应该把自己的理由拿出来,这是很重要的。这是物业公司处理记者到现场采访的时候,应当采取一个积极的态度,回避是不解决问题的,越是回避,出来的报道越对自己不利。 主持人:像刚才的阳光房,如果物业首先找了晨报,可能就不一样了。 阳厦物业赵文伍:请不动,也请不来。 主持人:如果用一种方式,打电话,说我们现在去拆谁家的阳光房,打起来了,头破血流。 后排:这就涉及到物业公司的话语权问题。 上房物业赵磊:我们小区的违章搭建也是一样的,差不多。因为和媒体很熟了,他们说没有热点,采访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有热点,要形成点击率。我们也理解,要出新闻效应。他说不是行政机构,不解决问题,但是要出热点。这就很尴尬。 恒联物业忻智发:如果真的是我们物业公司请的,这户居民和我们物业公司就永远是对立的。 新闻晨报倪杰:今天的机会也非常难得,我们媒体说到底,相对来说物业是比较弱势的一方,物业在很多情况下是受过、委曲求全的一个角色。很多情况下,甚至比业主更弱势。但是在有些情况下,应该化被动为主动。我们对于物业正面的报道和负面的报道,比例大约是四六开,正面四,负面六。正面大部分都是一些媒体宣传上走在比较前列的物业,主动和我们联系,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,也对其他的小区有一些借鉴作用,比如说万科。可能平时在媒体宣传这一块,讨论得更周到一些,我们愿意推广。因为我们的版面,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,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我也是比较主张记者要有社会责任感,我们去反映问题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,但是有些报道确实是鱼目混珠。在标题中没有体现业主有错在先,或者有权威人士的点评,到底谁错谁对,很多事情是能讲清楚的,不是一片模糊。为什么很多报道到最后是一片模糊?到最后都是物业的过错?物业没有把自己的初衷讲得很清楚,形成的效果其实是很不好的。我觉得蔡会长的观点,我们一起来疏导业主的一些情绪。包括政府部门该管不管的问题,媒体呼吁,我觉得政府部门也会如坐针毡,我们也会去问,已经打了报告,为什么不管,我们媒体肯定也会做这种事情。该管的不管,我们肯定也会说行政不作为,当然我们不会出现这种字眼,我们反映的情况会是报告已经打上去,反映了几次,用事实讲话。政府部门一管,可能其他的区看到报道以后,可能对你们的工作开展更为有利。我们也搞了一年多的新闻报道,我们情愿打官司赔钱,也要拆掉违章搭建。你们的委屈已经到了这种地步?还是应该化被动为主动。 阳厦物业赵文伍:你刚才说的话,我们物业又不敢,得罪不起,如果我爆料给你,一写,公司所属的行政主管部门怎么想我们?我们不敢说。我今天说的话都是很实在的,大道理、法律知识都懂,我们就是难在这里。 主持人:比方媒体找到你,你可以私下说这块是区房管所,记者不会说是你们说的。 阳厦物业赵文伍:怎么可能? 主持人:记者报道的时候,作为记者,自己应该是知道的。 南房集团张纪明:违章,哪怕是办事处,程序都走得很好,都是对的,搭建的速度、处理违章的速度,是这个问题。办事处是对的,流程也是对的,时间也抓紧,正规拆违章建筑的时间是六个月。 上房物业赵磊:我们现在最害怕的就是看到“如实报道”,小区业主是很模糊的,一如实报道,必然误解。我个人的建议,包括平面媒体,我们公司的网站,我每天要去看一遍,很多记者向我明确,到搜房网看新闻,看到爆料就要去采访,采访到位,然后就要登报。我的建议,不知道对不对?记者在报道新闻的时候,能不能带一些判断?比如就合同,或者就法律做一些简单的判断,然后做一些提示性的思考。既然是全程如实的报道,问题是我们看新闻的老百姓不了解,一看就认为是物业公司的错。比方阳光房的问题,没有人会认为是业主的问题,但是所有的人都看到物业公司私闯民宅。如果带一个引导性判断,如果业主犯错在先,有一种引导在里面,可能结果会不一样,真正是帮小区的业主建立一种正确的关于小区生活习惯的引导。舆论不仅仅是报道,应该带一点引导的东西,我们的心态也会平衡一点。我们已经很委屈了,任何一家物业公司想到人家家里拆东西,开玩笑,搞不好要判刑的,私闯民宅是违法的。我们希望新闻媒体在报道的时候,带一点思考性的引导,不一定是偏向谁,就是偏向法规、偏向契约。这样,对媒体的要求可能就高了一些,需要研究了。我上次和新闻晚报的主编沟通过,我说我主动地向你汇报一下物业管理的动态,物业公司有这个责任和义务通报情况,这是我们应该做的。实际上这就是一种沟通,但是我们希望媒体能不能也做一些这种工作?我们现在看到如实报道最害怕了,一如实报道,必有误解。 时代报记者叶芳:其实一直在讲业主,我觉得业主是要划分类别的。以阳光房的案例来讲,冲突就表现在违章搭建的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冲突,但是其实其他的业主对违章搭建的业主是很有意见的。为什么不借助另外业主的舆论? 主持人:引导媒体去采访大部分的业主。 时代报记者叶芳:现在很多新建的小区,一开始可能业委会还没有成立,很多在业主的观念中认为物业公司收了钱,要有服务,要求就很高,会有很多的苛求。但是业委会就不一样了,是业主自己选出来的,很多的问题能不能转到业委会去解决?其实很多的矛盾,最深层次的其实是业主和业主之间的矛盾,比如说溜狗问题、比如说违章建筑问题。 上房物业赵磊:我们物业公司实际上没有很好地和媒体打交道的习惯。 市物协蔡兴发:我们物业公司这块,出现这些问题以后,可以听听其他业主的意见,包括业委会的意见。另外,媒体记者在采访的时候,我们现在很多的报道,为什么好像有点问题?它往往只采访当事人,李萌采访的就是涉及到的业主和物业企业,里面反映的只是自己的观点。所以我觉得采访的面应该扩大一点,采访一下小区里的其他业主有什么反映,如果可以把其他小区业主的意见反映出来,这篇报道可能影响就更大一些。 时代报记者叶芳:其实记者的采访也有很大的难度,因为出于一种隐私的考虑。 市物协蔡兴发:我们在采访的过程中,可以注意一下这些问题。 上实物业巢爱莲:相对来讲,我觉得蔡会长讲的问题很重要,相对来讲我们媒体的记者,和物业企业的职业经理,现场经理可能更专业一点,对现场更了解一些,因此更应该主动,这是我们该做的,我们也要检讨自己工作不到位的地方。物业公司是不是愿意和媒体主动地沟通?我们也是权衡这个问题。在今年1月23日的时候,我们开了三位一体座谈会,业委会、居委会、物业公司建立一个定期的沟通制度,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召开定时的会议,有重大的问题及时沟通。比如发现违法搭建的事情,发现相邻问题,及时沟通。三家一起承诺,在小区里张贴公示,任何业主发生这些矛盾,可以任选这三家去反映情况,不行的话,三家单位一起上门做工作。这些工作的成本是很高,但是效果还是有一点,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。现在的法律环境,现在的社会环境,业主的人文素养、法律素养,他们的维权意识,现在明显不匹配的情况下,在能力范围以内,可以为自己创造一些比较好的环境,把事情解决得合法、合乎情理、合乎道理。在这个过程中,希望媒体也能够采取报道的方式,大家互相借鉴一下。 新闻晨报记者崔建栋:我从去年开始做社会新闻,大部分精力也是扑在社区上。我结合刚才各位老总说的一些问题,我说一下采访中我碰到的问题,还有我的一些处理方法和我的想法。 新闻晨报记者倪杰:这件事其实和物业也没有关系,这是刑事案件,是警方管的,后来警方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,才把这件事解决了。物业根本没必要抗拒,这完全是警方的职责。 新闻晨报记者崔建栋:我们想得到比较确认的信息,比方保安当时的情况,之后我们也采访过相关的律师。因为我们晨报做文章有很大的特点,不光采访当事人,还有另一方,找比较客观的第三方来进行评价,因为我们不能从记者的角度来判断谁错谁对。我们也是为了消除一些物业对我们的误解。 主持人:你去采访的物业里面,有几成比例是抵触的? 新闻晨报记者崔建栋:开始抵触的可能是占五成。 新闻晨报记者倪杰:第一次打交道抵触的是八成,有些明明是物业的经理,却说经理在这里、在那里。 上实物业巢爱莲:也有小区发生了盗窃事件,业主也理解物业公司没有过错,警方还认为物业公司做了很多的工作,但是要作为案件报道的话,各方面都不接受,报道之后,人家会不会觉得这个小区不安全?所以现场经理也有苦衷,这是很正常的一个心态。就像有些明星,原来很好的感情,不愿意报道,因为这是隐私。很不好的事情,肯定也不愿意报道。 上房物业赵磊:从现在开始,我们可能要重新树立观点,我们要引导媒体,共同配合一起把社区做起来。 新闻晨报记者崔建栋:物业肯定要有自己的话语权,为什么会出现三分之一、三分之二,因为有的物业公司不说,就说一句话,我们就是这种态度,然后就挂了。如果很好地沟通,都可以写出来,我们是可以有写的余地的。 上房物业赵磊:实话实说是没问题的,但是实话实说必定会得罪人。不会得罪记者,物业公司得罪业主,得罪业主委员会,得罪政府,或者得罪相关部门,都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。肯定会有过错方,如果是物业公司,我们就认栽了。如果不是我的问题,我肯定要讲真话、讲实话、讲真心话,任何一个项目经理的心态,因为他在小区是顶在所有问题的风口浪尖,所以宁愿放弃,最好是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。 上实物业巢爱莲:有一件很搞笑的事情,媒体表扬我们小区,业主说业委会也做了很多的工作,为什么不表扬业委会? 时代报记者叶芳:一家媒体某个途径堵住了,其他的媒体还是会说话,舆论还是在那里,还不如好一点的导向。用事实说话,物业公司今后可能还是要说话,但是说话的内容肯定还是真实的,只不过说话的技巧方式上。说到技巧和方式,可能物业公司可以尝试建立一下新闻发言人的制度,因为下面的人可能不够专业,即使是实话,但是说话不够专业。 主持人:叶芳说有的报道从上而下地压下来,不让报,但是上海市政府管不到搜房网,我们这边的抗压性可能反而比有些平媒更强一些。接下去,请毛总讲一下。 复瑞物业毛总:我对主办方,对媒体的朋友,对各位表示尊重,我站着说。我说一下我的经验和想法,和大家一块儿交流一下。 主持人:首先不但是物业公司,我举个例子,拿搜房来举例,我们搜房网现在在全国57个城市都有网站,南京的网站是大前年开的。大家知道,南京有个365,南京房地资源局办的,已经办了很多年,实力很强了。搜房进了南京之后,它要把持住,不让你进去,不让你侵占市场份额。南京有房产会,不让搜房进去,在门口发传单也不行。我们南京的老总就找到主办方,那是政府官员,他说你这样做的后果是很严重的,你知道搜房网是做什么的吗?你知道搜房网的背景是什么吗?今天不让我们进去,明天华尔街时报就会说你们南京的事了。那人被他唬住了,就让搜房进去了。所以媒体和物业的沟通,可能还是要多沟通。 复瑞物业毛总:从我们经理人来说,我们的经理人是做事的,他们在执行事情的认真程度、敬业程度是很高的,但是基础素质,很难让他们达到像商人、学者一样,脑子非常活,他们的脑子很简单,非此即彼。所以这一点,也请媒体朋友能够理解。 上实物业巢爱莲:有这个素质,也没有办法安静做现在的事。 上房物业赵磊:当非典来的时候,奋战在小区第一线的是物业公司,但是没有人夸奖;当小区高温的时候,奋战在第一线的是物业公司,但是领导从来不来。 复瑞物业毛总:事实上,老百姓违规是正常的,是习以为常的,称之为狗咬人。但是狗咬人不是新闻,人咬狗却是新闻。我们媒体在和物业公司打交道的时候,也不带任何偏见,倒过来帮助物业公司。我们新闻工作要做好的话,也需要各方面的支持。物业行业由于自己的特性,造成几年下来的情绪,的确有一种抵触,其实是保护自己,这种情绪也是可以化解的,应该让物业知道我们是如实报道。我们怎么样进行讲道理?我们不去激化矛盾,相反把问题妥善解决好。现在的很多报道,很客观地来读,有一些东西,仔细去读,不带任何偏见的话,没有解决任何社会矛盾,不带普遍性,是在激化。业主也会进步,发现以前是不对,然后给他一个台阶下,他反而会倒过来帮你说别人。但是在当时的一刹那,在讲不清是非的情况下,如何去点穿是非?但是这个是非是一个局部。 主持人:我们今天的物业与媒体恳谈会暂时先到这里,我们请媒体推选一个代表出来说几句话。 后排戴眼镜女:非常同意刚才这位老总说的,有相当多的报道是不实的。 复瑞物业毛总:我说的是实的,但不是一篇好的报道,我认为在引导社会导向、舆论导向方面,不是一篇很好的报道。 东方早报记者李萌:多数情况下,物业是委屈的,是有理的,既然有理就说出来。像电视里说的“有爱就大声说出来”。媒体和物业公司很好地沟通,从上到下物业公司每一个人,甚至一个保安,都可以是一个新闻发言人,一个形象的代表。这样可以把物业公司的理念更好地传达给媒体。可能在接待的过程中,不要说“这个问题不要找我采访”,“对不起,这个问题我不能回答你”之类的话。这样的话,就不会出现今天这种局面。 主持人:在座的老总,我只是提个建议,在没有对下面的项目经理或者主管进行培训之前,是不是可以把咱们恳谈会阶段性的成果转化成实实在在的?比方说指定一个联络人,由这个联络人统一对媒体? 复瑞物业毛总:我向大家宣布一个信息,在9月份左右,我们想和搜房签定一个媒体平台的互动与分享的协议,不是说不重视各位,搜房网现在说话的话语权也很大,因为搜房网有个特点,是基于社区的论坛,不是和媒体有猫腻。给社区一个发言权,同时再让我们平媒、业主、物业公司都能借助你这个平台,做一个理想的交流、沟通。我们想和搜房网签定这个协议,是这个目的。 主持人:你说出来的是我想说的,但是我想说的还不止这些。我先谢谢毛总,我的意思是各位物业老总,请先主动地和媒体联系,如果有事情的话,可以先和你们联系,你们来帮忙落实采访。这是我的建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