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Re:中国物业管理业需要大思维 (陈之平)
一、我国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大部分为父子公司;
中国物业管理行业脱胎于房地产体制改革中的房管机构,主要服务于房地产企业;自从1981年中国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诞生至今,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父子关系没有完全摆脱。据不完全统计,目前在全国物业管理公司中有70%属于开发商下属的子公司,20%由原来房管所或后勤单位改制而来,纯粹意义上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仅占10%。
房地产公司成立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自己开发的项目,便于在领导上的方便,能够顺利地实施自己的意图,处理开发商的一些遗留问题,可以平衡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利益关系,所以物业管理公司成为地产开发商的服务机构。
一些开发商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,维护开发楼盘的形象,为了促进前期的销售,他们会以比较低的物业管理费来吸引购房者。然后,通过对物业管理的输血,来进行超值服务,而服务的附加值则在产品销售时得以体现。但是随着小区开发的结束,建管一家的问题也就暴露出来了。比如:按规定,物业公司在接管小区前,必须对房屋的各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,象门窗、水管、墙体的质量]产权证的办理情况等,如没有问题后,方可接管,但由于“父子”关系这道程序通常就省略了,“儿子”自然就成了“父亲”的挡箭牌。还有,房屋质量差,绿地缩水、配套设施不全等在涉及开发商利益时,物业管理企业常对开发商予以袒护,造成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矛盾加重,业主往往以拒付物业管理费来抗拒,加之小区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迟迟无法成立,前期物业管理时间很长,有的长达七八年,矛盾越积越深。